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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6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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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规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本报讯 (成全勃) 日前,省司法厅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安全厅出台《陕西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细化了两院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据悉,制定配套性规范文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全国尚属首家。

《若干规定》针对律师执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老三难”问题和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等“新三难”问题,细化了律师参与诉讼的各项保障措施,对律师权利救济、律师权利保障协调机制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若干规定》中的多项规定具体明确且易于执行。如:律师进入法院,安检应当与检察人员同等对待;律师可采用拍照等方式复制案卷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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