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急需办居住证 15种情况可走绿色通道
本报讯 (王涛) 昨日,记者从西安警方了解到,在2016年7月31日前,15类急需申领居住证的情况可以走“绿色通道”,不需要登记后满半年再申领,只需要提供实际居住满半年的材料证明即可申领。
急需申领居住证的“绿色通道”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同时,陕西省公安厅也下发通知要求: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后满半年即可申领。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省公安厅通知要求,结合西安市实际情况,西安警方推出“绿色通道”,在2016年7月31日前,对急需申领居住证的,西安警方不再要求先办理居住登记且满半年以上才能申领居住证,只要能提交有关材料证明在本市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即可申领居住证。
本市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证明材料是指:在本市实际居住房屋的房产证,租赁合同(协议),所在单位、就读学校、社区(村)或者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等。
15类情况属急需申领居住证
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以下15类情况按急需申领居住证办理:
办理义务教育的;办理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办理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办理居民身份证补换领的;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办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办理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的;办理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办理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的;办理参加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的;办理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的;办理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