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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6年04月25日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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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务工人员集中申请租赁型保障房折射城市温情

西安市对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工业园区企业,可由企业集中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将符合条件职工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直接报送所在街道办事处,街道办、区、市住房保障部门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4月23日《西安晚报》)

计划经济时期,但凡你有一份工作,就基本不用担心没有住的地方,顶多是住房档次和面积大小的区分。中省和效益好的企业,常常有令人艳羡的福利包括住房待遇。房改以后,企业社会职能逐渐剥离,医疗、教育、住房等职能推给社会,纯粹成了经济实体。这对提高企业效益,发挥过积极的作用。

然而,打工者的安居问题又成了一个矛盾。一来,流动打工者尤其是农民工越来越多,他们在打工地没有住房,需要先找到“根据地”才能工作,而对城市的陌生和信息的局限,常常让他们疲于奔走。

二来,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许多城中村渐渐消失,租价也在节节攀升,住房消费成了打工者难以承受的重负。

三来,打工者自己找房,往往近的价格高,远的不方便。一天几个小时耗在路上,既增加了公交运送的负担,也影响了务工人员的休息。

企业出面为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就能使上述矛盾得到化解。同时由于居住相对集中,也便于单位进行管理和职工之间互相关照。

再则,由于租赁型保障房实施梯度租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月按2.89元/平方米缴纳租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分别按照基础租金的80%、100%执行,基础租金按照同地段、同品质类似房屋市场租金的90%确定,且公开透明、动态管理,这就会为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他们不必像无头苍蝇般东碰西碰,能够深切感受到城市的温情和单位的温暖,产生更大的凝聚力。 (雷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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