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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6年05月25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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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开展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试点

本报讯(王嘉)笔者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为做好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省民政厅确定在我省西安市周至县、宝鸡市凤翔县、榆林市榆阳区、安康市宁陕县开展全省农村低保兜底保障试点。

省民政厅将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丧失劳动力、缺乏自我发展能力,确定5年脱贫攻坚期内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搬迁安置和其他措施脱贫的家庭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由本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按程序审批后,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给予兜底保障。扶贫建档立卡家庭中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对低保家庭成员中70周岁以上老年人、儿童、重度残疾人等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增发低保金,提高救助水平,促使其消除绝对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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