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加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本报讯(记者 兰增干)日前,商洛市出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残疾人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预计该市7万多名残疾人将享受该项政策。
这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陕西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等级为1至4级的残疾人,以及非低保家庭中的残疾等级为1至4级贫困残疾人。补贴标准为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陕西户籍并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1至2级且需要经常照护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1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2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已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高于此标准的县区,继续按原规定执行。非低保家庭中的4级残疾人生活补贴按原政策执行。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