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冯骁·
法律,时时刻刻伴随在我们的周围,法律保护着我们,同时我们也被法律约束着。法律不仅仅是人们需要遵守的一个个规矩,也不是一条条限制人身自由的条例,她的存在是为了让我们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思想行为,或者是让我们及时纠正一些不应当去做的事情,法律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法律与道德
有这么一则新闻:一位老人在一个小诊所就医过程中,被小诊所骗去了千余元;老人的子女将这个小诊所举报到工商所和药监局,工商和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共同对这家小诊所进行调查;这个小诊所的负责人迟迟不肯露面,最后在工商人员要查封诊所时,其负责人才出来现身,且态度十分的不友好;周围围观的群众还替这个小诊所辩解求情。调查中发现这个小诊所属于无证营业的黑诊所,且部分药品售价高出市场价许多倍,确实存在一定的欺诈消费者行为;于是工商和药监局联合对这家小诊所做出查封取缔和罚款处理。由此看来,这家小诊所在赚取昧心钱的同时,将法律置之度外,非法行医,坑骗老人。市场经济时代,靠的是守法经营,靠的是以德立身。人们是否学习和具备法律意识,是衡量一个公民素质的要素之一。
在许多学校的周边,或多或少地有一些商店和摊贩在售卖各类“儿童食品”,且许多儿童食品售价在五角到一元,颇受少年儿童的欢迎和青睐。有这么一个小学生在食用一种叫作“虾卷”的小食品后,接连三天拉肚子,家长赶紧带孩子到医院看医生,在吃过药后,病情才有所缓解。这些“儿童食品”包装上虽然也有商标、地址、电话什么的,但大多是假的;这些儿童食品多是一些小作坊、黑作坊做出来的,它们进不了大超市,就专门批发给学校周边的小商店和小摊贩们。这些小食品虽然售价不高,但损害着儿童的身体健康。除此之外,还有许多人在“黑作坊”里制作着豆制品、肉食加工品等等营生,其卫生环境令人不堪入目。还有许多食品里加了添加剂,以致出现了毒奶粉、毒面粉、假药、假酒等等。真不知道这些“黑作坊”的生产者良心何在?道德何在?
人,一旦缺失了道德意识,必然会淡忘法律。没有了法律观念和道德的准绳,那些“黑作坊”的经营者和生产者还有什么事情干不出来呢。据媒体报道,早在2007年,发生在山西省的“黑砖窑”事件,共有370多人深受其害,其中一人进去时是个健康的人,被解救出来时已失去了双脚;这些农民工都是被黑心的骗子们用强迫和诱骗的手段招进砖窑和小煤矿的,他们在狠心的窑主、矿主和打手们的强迫下,每天要劳动十四个小时以上,且没有一文的报酬;其中还有的是童工。真不知道,法律的意识和观念,在黑心的窑主和打手们的眼里还存在多少;真不知道,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在他们的心中还留有多少?……道德与法律,其实是一对孪生兄弟,是人的左膀右臂,是一只鸟的左右翼,离开谁都不行。
法律与少年
目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许多青少年心理尚不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加上不懂法,极易误入歧途。有的中学生不思进取,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了吸烟、泡网吧、赌博和玩游戏机的不良习气,在手上没有钱时,就去抢劫,以至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有一个中学生,自从迷恋上网吧后,经常欺骗老师和家长,偷偷到网吧消磨大好时光,每每让其家长发现和找回后就是一顿狠揍,但几年下来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仍旧深陷其“网”,学业自然是一无所成。还有一个优等学生,学习成绩很不错,但不幸的是被毒贩子盯上了,开始时诱骗他,给他一些小恩小惠,无偿让他品尝一些高档香烟(内含毒品),渐渐地这个学生就上了瘾;开始一次次地向家里要钱购买毒品;最后要钱的次数越来越多,引起了家长的怀疑;家长经过一番调查后发现了真相,果断地向警方求助,最后抓住了毒贩,将那个学生送进了戒毒所。毒品,毁了一个优等学生的前程,也毁了一个家庭的美好希望。众所周知,国家的相关法律虽然对“网吧”有规定,“禁止未成年人涉入”,但在现实中,能有多少“网吧”经营者自觉遵守这项法律的约束呢。法律,应该更多地去关注和关心那些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让温暖的阳光时时刻刻照进他们的心灵,让歪风和阴霾远离他们的身心。
法律与交通
生命诚可贵,遵守交通规则就是珍惜生命。但凡发生交通事故的,绝大多数都是违反交通规则而造成的。比如有的人不看红绿灯,随意横穿马路;有的人在穿越马路时不看左右的车流;有的人故意闯红灯,从而造成交通事故。
在我的记忆中,就有几起骑摩托者闯红灯的事故:在某十字路口,一骑摩托者飞快地闯红灯疾行,在即将越过中线时,被一辆极速而来的小轿车撞翻在地,摩托车被撞坏,人也受了伤。据媒体披露,有一村民在亲戚家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牌照的摩托车回家,行使途中由于天色黑暗,加上酒精的作用,导致他判断失误,将路边正常行走的一行人撞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这名村民因此赔付了一笔钱。还有一个人酒后驾驶一辆黑色小轿车,行使途中将一名清扫某大桥的环卫女工撞伤后逃逸,造成环卫女工不治身亡;该司机后被抓获受到拘留等处理。在我们的生活中,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或听到有关交通事故的案例,这其中绝大多数都是由于司机的侥幸心理和无视交通规则而造成的;也有相当部分是由于行人或骑车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据相关部门统计,每年中国因交通事故致死亡的人数近十万人。但据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报告称:中国每天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人数约为六百人。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的一位官员称:中国的交通事故死亡在绝对数值是德国的十八点四倍。“每一辆汽车都是流动的棺材,每一个司机都是潜在的杀手,每一个时辰都是悲惨的忌日,每一条公路都链接阴曹地府。”因交通事故每死亡一人,就会有一个家庭遭受灭顶之灾。交通规则,何时能成为每一个人生命和灵魂的“紧箍咒”?!人们啊,从你出门的那一刻起,就请你把“交通规则”的按钮开启。让“交通规则”时刻浮现在你的眼际,为了你自己,为了家人,也为了他人。
法律与生活
在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报道;某位老人不听银行工作人员的劝阻,执意给陌生人的账户汇款,最后被骗去数十万元。某老人到银行给他人汇款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判断为可能是欺诈,劝其不要汇款;但这个老人不听劝阻,又到别的银行去汇款,同样被识破和劝解,最后在公安人员的反复解释下,这个老人才如梦初醒。“网络诈骗”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案例,也让许多老年人辛辛苦苦积攒了大半辈子的血汗钱付之东流。上了年纪的人们,在当今社会里,同样需要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如何保护自己,如何去识别一个个骗子的骗局和伎俩。
“传销”,是当今社会的一大毒瘤。何谓“传销”?即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会员,通过对被发展会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会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其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社会经济,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据媒体披露,2013年6月,广西南宁公安机关成功破获曹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侦查查明,曹某某等人以“连锁销售”“资本运作”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与人员缴纳数千元的“入门费”,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截至案发,发展各地会员2000多人,涉案金额5亿多元。今年5月至今,安徽、江西、广西等地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成功破获王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传销组织骨干成员121人,其中A级头目64人;截至案发共发展各地参与传销人员近9000人,涉案金额近19亿元。传销,正在毒害着多少个善良的人们,正在危害着多少个家庭。
据报道,目前“传销”这一“经济邪教”在不断地升级换代,产生新的变异,麻痹欺骗更多善良的人们,从而攫取不法利益。许多传销组织不再宣称自己是“传销”,而是以更加隐蔽和更具人性化的面目来掩饰其违法犯罪的实质。如由原来的实物传销转变为虚拟传销,打上“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的旗号,或披上人性化正规化的“外衣”,对受骗的群众不再人身控制、集中授课,而是以“热情、亲情、人性、自由”的谈话给受骗者“洗脑”。甚至有的传销组织以“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购平台”等名义,借互联网销售产品提成计酬,发展会员抽取佣金。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善良的人们,应该时时刻刻睁大你的眼睛,用法律的眼光去看待一切,去认清一切。
法律与良知
法律,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们行为的社会准则。在当今这个经济社会里,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这是十分危险的事情;道德和良知,在任何社会里都应当是人们首先遵循和固守的底线,没有了道德,也就没有了良知,没有了良知,什么违法的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依法治国”,这是十三亿人民最大的心愿和期待。“依法治国”将首先给国家工作人员划出一道道的“红线”和“底线”;从今往后,法制观念淡薄的官员,将有可能因为工作的失误而丢了“乌纱帽”;一些“拍脑袋”作出决策的官员,一旦其决策出了重大问题,当初的决策者也要受到追责。在生活中,普通老百姓的子女在学校里,会增加一门课叫作“法制课”;如果你做生意办企业,以前遭遇政府部门或者其他的单位无理要求或者乱收费时,你可以大胆地要求他们拿出法律依据来;如果他们的要求不合法,对不起,经营者和商户可以拒绝交纳。如果你遇到了官司,且你们又是弱势群体中的一份子,负担不起律师费时,你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让政府替你买单。
对于大多数的百姓来说,总是觉得法律很恐怖;其实,只要你学习和了解了法律,你会发现:法律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可怕,而是有着一副慈祥而亲切的脸庞和一颗高贵、正直的灵魂,她很美也很温柔。人们期待的“法治社会”正在一天天地形成和到来;人们迫切希望看到和接触到的应当是:在这个社会里,有着很好的法律体系,有着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有着独立和公正的司法机构。当然,这个社会里的人们自然也都是守法的公民,具有较强的守法意识。法律,正在走进平常百姓的生活;法治,正在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韩城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