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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6年07月01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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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再次放宽保障性住房门槛

家庭人均月入3250元可申请

本报讯 (郑伊琛)从今日起,西安市放宽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将租赁型保障房家庭人均月收入准入标准由3000元调整为3250元,这也是继去年8月1日调整后的再次调整。

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申请租赁型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分别调整为:租赁型保障房家庭人均月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3250元以下。其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300元的城镇家庭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计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600元的家庭按照市场租金的72%计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250元的家庭按照市场租金的90%计租。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2275元以下。限价商品房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为3250元以下。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标准的1.1倍执行;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标准的1.2倍执行。

西安市申请人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集体户口可到各级人才市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到居住证或工作单位所在的社区提出申请。租赁型保障房申请人年龄为18—70周岁,限价商品房年龄为22—70周岁,经济适用房年龄为25—7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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