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19省份城乡居民医保整合落地保障水平将实现统一
陕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
全国城乡医保并轨步伐正在加快。《经济参考报》记者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有19个省份实行统一的城乡医保政策,城乡居民将享受同样的医保目录和报销比例。
今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医保制度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截至目前,至少已有19个省份先后出台文件,部署城乡医保并轨。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和新疆建设兵团在国务院文件发布之前就已实现并轨,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湖南、北京、广西、陕西、福建上半年先后出台文件,部署城乡医保整合。除此之外,还有13个省份的相关政策正在酝酿。
值得注意的是,在经办机构归属问题上,各地采取了不同策略。陕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医保中心主任原则上由同级医改办主任兼任。福建省建立统一的医保管理体系,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其下设医保办承担日常工作,医保办挂靠省财政厅,相对独立运作。其余17个地方则是将管理职能统一至人社部门。
根据《意见》确立的“六统一”思路,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将实现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因此,制度整合后,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都会相应提高。 (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