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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化建公司
签订集体合同保障职工权益
本报讯(郭福盈 魏伟)日前,陕西化建公司集体协商会议召开,公司方与工会方各5名代表参加。会上,该公司董事长高建成与工会主席何瑛分别作为双方首席代表签订了《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以及《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作为陕西省国有企业,陕西化建公司一直严格执行《劳动法》、《工会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09年开始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每3年续签一次。此次续签合同经过续签筹备工作、职工意见建议征集、2次合同修改等程序并最终完成合同续签。合同签订过程充分征集了职工意见,体现了职工意愿。促进了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