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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6年10月17日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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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睡”的津贴是一道权益考题

作为职工工资组成部分的“津贴”在现实层面均不同程度地遭遇落地难,有的津贴甚至沦为“纸上权益”。比如,关于夜班津贴,国家层面未出台过相关规定,各地则出台过相应标准,但呈现参差不齐的状况,有的地方标准甚至已沉睡20年。

花开满树红,劳动最光荣。现实中,大多数人们都执行的是八小时工作制,快快乐乐上班快快乐乐生活。只是也有一些企业和单位,如医院、能源、钢铁、汽车等,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实行早中晚三班倒或白夜班两班倒的工作制度。对于上夜班的劳动者,其因熬夜比平常额外付出体力精力,故而给其以夜班津贴补助。

支付夜班津贴,体现出对劳动成果的尊重。很多时候,对夜班劳动者支付夜班津贴已经成了一种惯例。在我国《最低工资规定》中,其就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时移世易,变法宜矣。伴随着物价上升,最低工资标准也已调整多次。也许二十年前一月几十块工资,而今一月已经几千块。随之相配套的,就是夜班津贴理应一同上涨。令人遗憾的是,在很多地方夜班津贴都成为了“秃子头上的虱子”,好似摆设一般。甚至出现夜班津贴标准沉睡20年的怪相,成为一道权益考题。

破解沉睡20年怪相,首先国家层面必须出台统一标准。夜班津贴关系着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不是一件小事。没有国家层面统一标准,地方层面就失去了参照物,容易滋生种种问题。“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也是国家的责任。出台夜班津贴统一标准,已经成为民心所向。

千道理万道理,落实才是硬道理。夜班津贴能否执行到位,直接关系到民众切身利益。由于种种原因,当前高温津贴、生育津贴等都未完全落实到位。近年来媒体和公众纷纷呼吁夜班津贴调整,至今就未见有实质性措施,折射出劳动者权益保护道路的艰难。但再难也要往前走,监管部门不能再装睡,必须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有所作为。

对企业来说,也要提高发放夜班津贴积极性。就现实而言,也有少数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等渠道提高了夜班津贴。其实,发放夜班津贴固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用工成本,但却能够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增强职工归属感,长远来看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劳动价值。总而言之,夜班津贴标准可以“沉睡”,相关部门却不能再装睡。也唯有企业、个人、监管部门齐努力,才会破除这一怪相,让劳动者更有获得感。 (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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