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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试点打通住宅小区、单位大院与城市道路
本报讯(张小刚)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将建设城市交通微循环作为提升城市功能具体任务之一明确提出,并在西安等市(区)选择部分区域开展住宅小区、单位大院内部道路与城市道路打通试点。
我省实施意见强调,将引导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形成道路交通微循环。实施意见还明确此项工作的试点随后要开展,将在西安等市(区)选择部分区域开展住宅小区、单位大院内部道路与城市道路打通。
此项工作将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牵头,各市、区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