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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企业年报将增加5项社保事项
据中工网(杨召奎)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强调从2017年1月1日起,企业年报中增加“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5项社保事项和“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项统计事项。
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中增加与企业相同的5项社保事项和“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4项统计事项。全部年报数据还将进行实时统计。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及时调整公示系统年报功能,确保2017年1月1日起公示系统增加事项后正常使用。要建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部门的数据接口,在年报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年报信息批量推送给两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