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5年内全省不再新建省办综合医院
——《陕西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解读
《陕西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即将印发。12月21日,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安海燕对此进行了解读。
不再新建省办综合医院
陕西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三部分。各机构按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5个层级梯度配置。
在公立医院方面,省级严格控制三级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原则上不再新建省办综合医院,重点加强专科医院建设。
市级设置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各1所,有条件的可建设肿瘤医院、老年病院等专科医院。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设区市可设置1所儿童医院。
县级重点办好1所综合医院、1所中医医院和1所妇幼保健院。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2所二级甲等医院(含1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面,实现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当设置1所村卫生室。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全省2020年达到24万张床位
规划全省2020年达到24万张床位,比2015年增加近2万张。千人床位数6.2张(含部队医院)。其中省办及以上公立医院0.5张、市办公立医院0.8张、县办公立医院2.0张、其他公立医院0.35张,社会办医院1.45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张。
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
加强大型医用设备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格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和全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
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条件适度放宽,预留一定配置额度予以支持。
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规和举债装备
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规和举债装备。对未经准入、无配置许可证的大型医用设备不予医保报销支持和价格政策支持。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医用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
鼓励支持西安、宝鸡及其他有条件地区建立区域医学影像中心,推动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学影像和检查检验服务能力。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检查检验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2020年全省卫计人员总量达到36.5万人
到2020年,全省卫生计生人员总量达到36.5万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18人;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分布趋于合理,人才规模与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 (车喜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