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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新规高技能人才有机会获得重奖
在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中进入国家集训队的选手每人奖励一万元 获得国家数控技能大赛各职业工种第1名的选手奖励2万元
本报讯(记者 兰增干)2月2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精湛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省人社厅印发了《陕西省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数控技能大赛优胜选手及单位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奖励对象为参加入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政府部门组织的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的我省优胜选手、培养单位。设立优秀选手奖、培养单位奖。
《办法》明确,在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中进入国家集训队的选手,每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代表国家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取得奖牌选手,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后予以特别奖励;获得国家数控技能大赛各职业工种第1名的选手奖励人民币2万元,第2名选手奖励1.5万元,第3名选手奖励1万元,第4—10名选手奖励0.5万元。
《办法》规定,凡取得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前10名的选手、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中进入国家集训队的选手所在单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大赛组委会相关部门颁发陕西省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牌;在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中进入国家集训队的选手所在单位,予以10万元奖励。选手代表国家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并取得奖牌的选手所在单位,报厅长办公会研究后予以特别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