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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7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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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基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扩大

据新华社电 记者17日从财政部了解到,4月1日起我国将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据悉,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前年度欠缴或预缴的上述政府性基金,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或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多退少补。

财政部表示4月1日起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为企业减费约2000亿元承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此外,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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