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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7年06月22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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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售嶙=特权买房?低价房破谁买去了

“定向销售的低价房,到底被谁买去了?”这是社会对楼市议论比较多的一个话题。笔者调查发现,定向销售价普遍大幅低于市场价,每平方米差价少则数千多则上万,一套房差价十几万到超百万,定向销售对象中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专家认为,与已被明令禁止的政府机关集资建房相比,部分针对公权部门的“定向销售”性质类似,是权力攫取优质资源的隐蔽手段,明显有悖社会公平。

一套房差价可达上百万

所谓定向销售,是指该房源专门锁定某一个群体向其销售,不向社会普通购房者开放销售,而且普遍比市场价低。近日,笔者走访合肥楼市发现,“同房不同价”现象较为常见。

通过合肥市物价局商品住宅明码标价查询网站,笔者发现阳光里楼盘有数百套定向销售房源。同一单元、同一楼层的房源,单价悬殊巨大。比如9栋3301号房源为定向销售,备案单价每平方米6850元:9栋3302号房为市场销售,单价每平方米10840元。在该楼盘的9栋、10栋等房源中,几乎每一层都有标明为定价销售的房源,有的一栋楼几乎全部是定向销售。在铜冠花园小区,定向销售的12栋2402号房,单价每平方米4732元;而市场销售的12栋2401号房,单价每平方米14033元,两者悬殊巨大,一套房差价百万元以上。

据房地产专家分析介绍,定向销售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市场机制决定,比如某部门与开发商议价,通过批量购房争取降价优惠,这是正常的。第二类是权力与资本结合,比如某部门利用特权拿到某个地块,再与开发商合作开发,商品房建成后可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前者属于市场行为,后者则是权力资本结合,但在现实操作中,两者有时会同时存在,很难区隔,不是内部人士难以察觉。

定向销售对象不少为“关系户”

通过查询多个有定向销售房源的楼盘备案信息,笔者发现,获得定向销售的低价商品房的购房者中,不少是政府官员、国企职工以及事业单位、龙头企业员工。

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说,集资建房被中央明令禁止后,定向销售方式成为一些政府机关和国企事业单位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常见方式。在城市高房价压力下,还有一些地方政府需要建设人才公寓,以吸引高科技人才,这也是定向销售的一种运作模式。

定向售楼亟待前瞻调研、完善制度

在高房价背景下,定向销售被民众质疑为特权买房,“同房不同价”深深刺痛民众神经。笔者采访时遇到的购房者普遍表示,价差如此巨大,其中是否有腐败发生?哪些特权人士在买低价房?低价房的成本是否转嫁给了普通购房者……

尽管民众对“同房不同价”现象表示质疑,但地方房地产监管部门与民众态度存在较大差异。笔者采访到的房地产监管部门负责人中,认可支持定向销售的理由主要有三点:一是定向销售楼盘都是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许可的;二是定向销售多是团购,团购价低于散客价是市场经济的常态,也是作为市场主体的房地产开发商自由定价权的体现;三是定向销售的购买对象普遍存在早期交纳预付认筹款。当时认筹价与市场价相差不大,只是由于房价暴涨,开盘时市场价大幅高于定向销售价。

但是不少专家并不这样认为。凌斌说,定向销售很不公平。这类低价房拉低了楼市均价,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房地产统计数据的真实意义,使得公众对房价的直观感受与政府房价统计数据差距很大。

随着高房价时代到来,这种“同房不同价”现象受到的关注度必然会越来越高。专家建议,应对定向销售全面调研,尤其是面向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司法机关等部门的定向销售行为,如果存在特权寻租现象,应该严格查处。同时,要尽快建立完善定向销售的相关制度,维护党委政府公信力和廉洁性,防止定向销售的低价商品房成为腐败暗道。 (程士华 汪奥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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