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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7年07月19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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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商品房购买需资格审查

本报讯(郑伊琛)7月16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通知称,在西安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西安市户籍3个工作日办结,非西安市户籍需10个工作日。

《通知》指出,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时,本市户籍及符合细则第四条规定的当天办结,非本市户籍但符合细则第五条规定的需5个工作日,非西安市户籍但符合细则第三、六、七条规定的需10个工作日。

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自行成交的,凡属西安市户籍或符合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落实西安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可在西安西大街二手房交易市场、城南分中心、城北分中心、高新分中心受理窗口申请购房资格审查。非西安市户籍,但符合细则第三、五、六、七条规定的,在西大街二手房交易市场受理窗口申请购房资格审查。

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经纪机构查验申报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填写《西安市家庭购(售)房申报表》。凡属西安市户籍或符合细则第四条规定的,经纪机构持材料可在西安西大街二手房交易市场、城南分中心、城北分中心、高新分中心审核窗口申请购房资格审查。非西安市户籍,但符合细则第三、五、六、七条规定的,经纪机构持材料在西大街房产交易大厦210室申请购房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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