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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医院不得限制患者凭处方到药店买药
本报讯(记者 王何军 实习生 张文倩)8月8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日前印发了《陕西省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方案》明确,公立医院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同步实施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药品零差率销售,保留中药饮片(含颗粒剂)加成销售政策。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方案》要求,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密切跟踪各地工作进展,及时评估工作进展,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改革的监督考核,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