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超时加班违法吗
百事通先生:
我所在公司接到一个大订单后,向全体职工发出通知,要求愿意加班的职工报名,企业将支付加班费。大家纷纷报名,公司遂与职工签订协议,约定职工每天工作12小时。不久后,一位同事因疲劳导致工伤,劳动监察部门调查情况后对企业作出了处理。企业认为,加班是职工自愿的,不该受到处罚。 读者 李瑞
李瑞同志:
你们公司的观点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即使职工自愿,超过规定时限加班也是违法的。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该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为12小时,比特殊情况下加班时限还多了1小时,显然是违法的,受到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理所应当。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