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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降减收费50项每年可减负44亿元
本报讯(陈昌奇)笔者近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陕西分3批次取消2项政府性基金和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2项政府性基金和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将直接为企业和社会年减负44亿元。自1月1日起,全省载货类车辆通行费标准下调9%,西安等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下调15%,每年为企业和社会减负20亿元。自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两项政府性基金,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就低设置征收标准上限,取消停征环境监测服务费、计量收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婚姻、收养登记费等涉及企业和个人的收费,全年可为企业和社会减负14亿元。
自7月1日起,陕西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统一降低25%,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公民出入境证件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降低20%-50%,全年可为企业和社会减负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