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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7年11月06日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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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咋参保

本报讯(记者 兰增干)今年40多岁的王先生在某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干了快三年了,但一直没有办理社保。王先生咨询,像他这样的情况能否参加养老保险。

记者就此咨询了省人社厅,据了解,我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4〕4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对于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体系。对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中的编制内劳动合同制工人,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像王先生这样编制外的工勤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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