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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7年11月14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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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提高农民工保障水平受益对象扩大到参保职工和企业

编者的话: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稳岗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这些都和你我的生活息息相关。近日,我国发布政策,运用政策手段切实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兜住民生底线,而这将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也让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在地域和主体上进行了“双拓展”;失业人员可享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等七项待遇……保障范围扩大,待遇进一步提升。近日,人社部发布《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亮点颇多,让我们一起关注。

扩大了失业保险适用范围

与现行条例相比,《征求意见稿》扩大了覆盖范围,在地域上,打破城乡壁垒,将原来的“城镇”拓展为“城乡”;在主体上,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纳入保障范围,基本覆盖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业人群。

拓宽了基金支出范围

将基金支出范围扩大到预防失业领域,同时增强了保生活和促就业功能。在保生活方面,保留失业保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将医疗补助金调整为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新增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防失业方面,新增技能提升补贴、稳岗补贴;在促就业方面,保留职业培训补贴,取消职业介绍补贴,新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补贴。

提高了失业保障水平

对失业人员,在现有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增加了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保证领金期间不中断养老保险关系,保障更加全面。同时,加大促就业力度,在现有培训补贴的基础上,增加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补贴,鼓励失业人员提升技能,发挥创业主动性,尽快再就业。

扩大了受益对象

将现行受益对象仅是失业人员扩大到参保职工和参保企业,从源头上稳定就业。向参保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激励其学习技能,提升就业竞争力,降低失业风险;向参保企业发放稳岗补贴,鼓励不裁员或少裁员,尽量减少失业。

农民工失业后也能领失业金

取消了现行条例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失业后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特殊规定,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办法一致,在制度上实现了城乡统筹和公平。

人社部表示,统一参保政策,使农民工享受与城镇职工同样的参保缴费和待遇标准,体现了制度的公平性,有利于城乡统筹就业,也有利于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同时,统一政策大大提高了农民工的保障水平。

据介绍,统一政策后,农民工失业后不仅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还可根据自身情况享受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创业补贴,待遇水平更高,保障更全面。

失业人员待遇进一步提升

根据《征求意见稿》,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共七项,分别是: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创业补贴。

与现行条例相比,新增了为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补贴,将医疗补助金调整为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人社部指出,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解决了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中断的问题,解除了失业人员“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确保失业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解决了失业人员领金期间“病有所医”问题;增加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和创业补贴,激励失业人员提升技能,激发创业热情,尽快就业创业。这样调整,既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养老、医疗的需求,也考虑了就业创业的需求,保障范围更宽,内容更丰富,保障水平更高,解决了领金人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兜牢了民生底线。 (任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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