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端 康乔娜)笔者12月6日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正式印发。
《预案》明确,环保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当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经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至少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