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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7年12月27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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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进口车主将无需办环保达标证明

本报讯(通讯员 任婷)12月25日,西安市环保局公布两项新政策,将对消费者买车用车产生影响。

据了解,自2018年1月1日起,西安市将对轻型柴油车、可消耗燃料为柴油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实施国五排放标准。也就是说,自2018年1月1日起,不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柴油车、可消耗燃料为柴油的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不得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生产、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车主在购买新车和外地转入本市的车辆时,须按照标准购买所需车辆。

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在用车交易和过户,不受执行国五排放标准的影响。此外,西安市环保部门简化程序、服务便民,自2018年1月1日起,在西安市办理注册登记或转入登记的进口车辆,车主将无需在市环保部门开具环保达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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