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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8年11月23日
企业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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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民企“身份门”法律要亮剑

□瞿长福

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遭遇的种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说到底是拦在民企面前的“身份门”。如何打破这种“身份门”?近日,在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纷纷表态推出举措之际,司法部发出《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明确要求尽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民企公平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应当说,在各种保护促进民营企业良好发展的意见与要求中,公平良好的法治环境、完善有力的法律保障,是最有效、最有力、最长久的常规武器。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两个毫不动摇”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一。尽管如此,多年来民营企业身上总有一道有形无形的“身份门”,攻而不破,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法律保障的滞后、模糊、疲软。

这些问题长期存在,既有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或者缺位等原因,使各种“不良行为”能够轻轻松松“开小差”“走岔道”,也有对中央政策精神理解偏差、对民营经济认识误差,以及在执行中跑偏走歪等原因。不过,根子还是思想解放不彻底,观念意识陈旧落后。

因此,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在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强化法律法规建设,以健全严格的法律法规保障,把党的方针政策、党章要求和宪法条文落实到位,使那些不愿意放权放手的“部门意识、机构意识、集团意识”失去自由解释、自行其是的发挥空间。这次司法部出台的《意见》,从民营企业的财产权、公平竞争、人身保护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干货”很多、力度很大,显示了为新时代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亮剑护航的决心。

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环境,法律不能疲软,法律需要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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