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各单列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进一步提升技术工人政治、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结合我省技术工人队伍实际,制定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19年第7次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陕西省总工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