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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0年05月09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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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起西安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不再提交评估报告

本报讯 (卿荣波)为减轻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购房成本,5月18日起(以银行录入中心系统时间为准),借款人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再向银行和中心提交二手房评估报告。

按照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规定,优先使用中心系统内嵌税评系统的评估值确定二手房评估价格。对中心系统内嵌税评系统无所购二手房房屋信息的,以第三方评估机构信息平台提供的询价单确定二手房评估价格。

各受委托银行公积金个贷代理员和中心信贷审批人员在审核贷款时,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的最低价格为准。借款人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其所购二手房评估价格,以各受委托银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认可的评估报告为准,中心不另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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