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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20年11月03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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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商品房价格调控权划归住建局负责

本报讯 (陈思存)日前,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消息,西安市商品住房价格调控工作由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消息称,依据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政策要求及房价调控职责,经西安市政府同意,即日起,商品住房价格调控工作由西安市住建局负责。

为便于企业进行申报,通告中提到工作交接有关事项,包括:1. 原发改委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申报通道即日起关闭,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受理请向西安市住建局市场处具体咨询办理(办公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塔南路300-9号A座,联系方式:029-87617730。2. 此前已受理的项目申报件,由西安市发改委整体按项目移交至西安市住建局,企业不再另行申报。3.西安市发改委已公示的商品住房项目价格信息保留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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