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月二十三日中午,西安市房地产二分局房管员付长江到他辖区收房租。当他到宋明忠家后,发现宋交的钱与凭证不符,要求把本子拿去和帐对一下,宋表示同意。付已走到门口,宋妻说:“他把本子拿走不给咋办?”宋即猛扑上去,将付推倒,双膝压付胸部,一手捏付右臂,一手掏付口袋。付用左手堵袋,奋力挣扎,大声呼喊,宋用指甲将付手背挖得稀烂,因付压住口袋不放,宋又用牙咬烂付的右食指,并指示其妻反锁房门,拿来菜刀,他双手紧捏付的脖子,并用刀割去付的口袋。后群众踢门而入,将宋夫妇扭送派出所,将付护送医院。付被伤害后,病情严重,昏迷不醒,频繁抽搐,神态失常,经医生诊断为“反映性神经病”。而凶犯宋氏夫妇当天下午竟被派出所释放了。
我们认为:这一事件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和妨害公务罪。然而事发后,肇事者及其单位,从未表示歉意和慰问。当地居委会、我局领导曾多次要求严肃处理,然而将近十个月了,违法者至今仍消遥法外,这究竟为什么?
西安市房地产二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