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兴平县人民法院在秦岭公司召开公判大会,将传授犯罪方法,传看淫书的鲁、生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六十二岁的鲁生,一九四五年参加革命,曾是这个公司一名中层干部,被职工称为厂里的老革命。由于他居功骄傲,放松思想改造,翻看淫书,逐步堕落成为一个犯罪分子。从八一年底以来,鲁生以认干儿子、出借文艺刊物等手段,先后将十余名十四岁——十六岁的男性中学生、待业青年骗至家中,给他们看手抄本《少女之心》等淫书,讲解书中的一些情节,唆使他们进行流氓犯罪活动,使这些青少年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其中有两名待业青年走上了犯罪道路。
鲁生传看淫书,唆使犯罪,害人子弟,落入法网,是咎由自取。秦岭公司广大职工对公安机关的判决拍手称快。
(刘勤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