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从醉汉的辩解说开去

2023年08月11日

王坦

一失恋青年,因滥饮闷酒而耍起了酒疯,致使一位劝解他的服务员遭受重伤,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后来,当他接到检察院指控他已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应受到刑法处罚的起诉书时,这位“醉汉”竟暴跳如雷地为自己辨解道:“我是在喝醉了酒、啥也不知道的情况下伤人的,凭什么要判刑!”结果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为什么醉酒者犯罪还要被判刑呢?这主要因为:(一),醉酒状态下,行为人一般并没有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只是在某种程度上的减弱,他们是可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并能够认识自己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的;(二)、醉酒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人在醉酒前就应当预料到,并应该自觉地避免,故在饮酒前,行为人有必须严加控制自己行为的责任;(三)、醉酒本身,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坏习气,它不符合现代文明社会的要求,有碍于正常的社会秩序,有碍于公民的家庭幸福和身体健康,是应该铲除的;(四)如对醉酒人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就会使借醉酒放纵自已犯罪的人,更肆无忌惮地滋扰社会治安,危害公民的人身安全;(五)从司法实践来看,有许多醉酒人犯罪,就是因为与受害者有成见、矛盾,或自己的愿望甚至非份的要求未能满足,而借酒发泄自己的不满乃至借酒壮胆行凶杀人或大搞其他犯罪活动的。

为此,我国《刑法》第十五条弟三款明确规定:“醉酒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八条也规定:“醉酒状态中违反治安管理的,酒醒后给予处罚。”这就向人们重申:醉酒者甚至借醉酒者进行违法犯罪的,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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