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更正

2023年08月11日

我报十一月八日三版刊登的案例通讯《情场起风波,行凶落法网》一文,经调查,文中的“她”系宝鸡市建设银行职工,文中的“A”系宝鸡市广播电视器材服务部修理工,均非宝鸡市人民广播电台职工。此稿系作者原稿失误,特此更正。

本报七月三十日二版《宝鸡制药机械厂播放淫秽录象受罚》—稿中,将“租借录象机、录象磁带的市电视台职工赵水泉”误为“市电台职工”,系编辑工作的疏漏。特此更正。

本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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