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三月一日召开的陕西省安全监察工作会议获悉,一九八五年我省的劳动安全工作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但仍喜中隐忧,需要进一步切实加强。
据统计,一九八五年全省共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六百三十七次,比一九八四年下降百分之三点六,重伤四百三十七人,比一九八四年下降百分之十四点五,其中,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发生伤亡事故二百八十六起,下降百分之十点三,重伤一百八十三人下降百分之二十七点四;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尘、毒危害有所控制。但是,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很不理想,在全国仍处于中游状态。工伤事故中死亡人数不仅没有下降,而且有所上升。其中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上升百分之十三点四,乡镇矿山企业死亡事故上升高达百分之六十一点七;在全省仍有百分之二十的全民所有制产业工人,仍未完全解决好尘毒危害和职业病的困扰。
会议决定,从五月一日起,我省将开始实施《陕西省劳动安全条例》(试行)。与此同时,还将制定和实施其他有关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和健全“国家监察、行政管理,工会监督”的安全工作体制。报记者韩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