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泥 宗奎
一阵劈头盖脑的棍棒与拳脚过后,烧红的捅条又在遍体鳞伤的“案犯”杨某眼前晃动。他,顿时吓得跪地求饶,战战兢兢地写出一份“口供”,又狠着心用尖刀挑破手指、按出一个殷红色的血指印……
一眼前的一幕并非中世纪的刑庭,而是发生在宝鸡某国营厂的真实事件。那位威风八面的“审判官”,乃该厂三十二岁的青年职工叶来拴。
那是去年国庆放假期间,叶来拴突然发现自己心爱的“渭阳”轻骑不翼而飞了。“真是胆大包天,我非让公安局收拾这个偷车贼不可!”他转念又想道:“我偷云锡的案子公安局都没有破,还能指望他们抓贼?与其报案,还不如学《追捕》中杜丘的办法,自个干!”于是,他便通过亲朋好友,四处明察暗访。当探得丢轻骑与本厂待业青年杨某有关的线索后,他便约了同车间的一个伙伴当帮手,以搬家俱为名将杨骗到自己家中“谈判”,想索赔“私了”,见无进展,叶来拴便接二连三毒打杨某。还令其脱光衣服跪在地上,并拿出烧红的捅条逼杨交代盗窃经过。为了免受“烙刑”,杨某如实写出“口供”,又按叶的要求按了“血指印”。
从杨的交代中,叶来拴得知轻骑已被凤翔的宋某和方某转走,便纠集了八位哥儿弟兄,乘坐了一辆出租小面包车直驱凤翔,在电影院找到了宋某。“是交六百元‘私了’,还是依法见官?”在这伙人逼人的目光下,宋吓得连声答应交款,只是要求宽限时间。叶不依,就将宋挟持到东湖公园的树林中拳打脚踢。宋终于交出现金一百元。接着,叶等又来到方某的住处,拳脚逼迫,方某交出了四百元。为了避免他们反悔,叶又令方、宋各写出交代和欠款单据,也按上“血指印”。因宋某交款太少,又被随车押回叶来拴所在的厂里……
其实,叶来拴学“杜丘”私人侦案回来已久。早在一九八四年秋,他捕风捉影,以妻子与本厂待业青年小A有男女作风问题为由,首先逼妻子认错交代。接着,又将小A唤至家中,先用木棍毒打,继而晃动刀片吼道:“再不交代就阉了你!”刑讯从中午十二时一直继续到当晚七时许。小A被迫写出了所渭“强奸”叶妻的供词和愿赔叶二百八十元“损失费”的欠条,按了“血指印”才被放回家。
我国宪法保证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容侵犯。刑法第143条也明确规定、严禁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违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叶来拴自己虽系被盗但却私自刑讯逼供,严重违犯刑法。今年春天,一副手铐锁住了这个“私人侦探”的双手。接着,检察机关又破获了叶两年前伙同他人盗窃国家贵重金属材科云锡一百公斤的作案事实。
前不久,人民法院依法宣布,叶来拴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三年,因盗窃罪被判刑五年,决定共执行有期徒刑七年。而盗窃他轻骑的三人最多的才判刑一年半。人们都说:“这真是盗贼、‘侦探’双落网,大法盲干了赔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