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7月18日上午,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对一起已经审理长达四年之久的棘手离婚官司,终于要开庭宣判了。八时四十分许,不同意禽婚的女方王永贞在离婚宣判下达不久,突然掏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小瓶毒剂当堂饮服,于当晚死于医院。此案发生后,死者儿女亲友大闹法院,河南《妇女生活》杂志、北京《中国妇女报》等连续刊登报道为死者鸣冤。他们谴责法院一味偏袒男方、指责女方,未澄清事实分明是非即行武断强判,还见死不救,呼吁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此案一时哗然天下,盛谈于街巷。如今整整两年过去了,但案情仍未平息,而王永贞的遗体也还躺在省医院的太平间里,据说已经蚀坏了几个冰柜。医院也屡次打报告请求尽早处理,但家属坚持不许火化,每日仍需由市财政支付十几元存放费。 (七)
等待处理…
被血晕模糊了的国徽
——王永贞在法庭当堂自杀以后
2023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