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大裂变
——关于现代婚姻的痛苦思考
苏晓康
我的朋友小杜,是从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全国人大”来搞婚姻法的,年初曾以笔名在某家杂志上发表过一篇《综述几年来就离婚开展的大讨论》的文章,客观地归纳了理论界的严重分歧和对立观点,我看后险些断了采写本文的念头。那些权威性的方家之言都是那么斩钉截铁,使我觉得个个都有道理,却又无所适从。我怎么会鬼迷心窍要来凑这份热闹呢?连小杜也替我担忧,用报告文学来写离婚问题,恐怕太危险了。
他说,新婚姻法放宽对离婚的条件,应当视为社会进步的标志。这一放宽,中国立即出现了第二个离婚高峰期,虽然还没有象西方那样形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学术界对此有夸大),但离婚的数量确在增加,家庭观念的确在淡化,婚姻的轻率倾向的确也在发展,大量家庭的破裂使人们都担忧。特别是郑州市发生离婚当事人王永贞在法庭服毒自杀的事后,强调感情作为唯一标准的“无过失”,离婚法律,实行得非常困难。但这不是根本问题,关键还在于人们观念不适应。就拿妇女来说,为什么现在离婚总是妇女受损失呢?就因为直到今天她们无论在经济上、观念上都没有摆脱对男子的人身浓附关系。她们至今仍很难真正成为社会女性。离婚对男人来说,就象几千年都有的纳妾、收房的权利一样自然,而对女人来说,也就象过去的停妻、休妻一样可怕。妇女怎么肯轻易离婚呢?从另一方面来说,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本能地谴责婚姻离异,本能地为维系家庭而排斥感情。这种由几千年小农自然经济所派生出来的观念,把家庭作为一个很沉重的包袱压在人们的心理上,叫人一事当前,先要考虑老婆孩子,这不仅导致了直到今天都难以根除的世袭风、裙带风、关系学等社会顽症,而且也使人的聪明才智缺乏某种内在的锐气和爆发力,缺乏西方文明那种不顾自身破损、毁灭也要抗争、奋斗的性格,因而也使社会进步缺乏推动力。所以有人就主张淡化家庭观念以释放人的潜能。总之,婚姻的质量决定于人的质量,婚姻的进化决定于观念的进化,今天所发生的悲剧说到底仍然是旧式的悲剧,任何一种新法的实施也免不了要流血死人,要经历苦难的阵痛,最要紧的是我们不要对社会进步丧失信心。
我走出人大会堂,忽然觉得长安街足那么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