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不能轻信“许诺”

2023年08月12日

金宗士

周末正看电视,一位在城河边上锻炼身体时认识的老大娘推门而入,说她准备与人打官司,想问官司怎么打法。

原来,这位老大娘在动乱年代,与工人王某先后买得西安市大学南路某院落内相连的厦子房各三间。八三年她家拆了所买三间厦子房,在院内易地另建后,王某也拆了所买三间厦子房,要在原地修建简易楼房。老大娘认为六间厦子房中间那堵二尺四寸宽的土质墙体中心线,即系她家与王家房院的界畔。但王某却要在靠近她家一侧的旧墙线上砌新墙,她即予以阻挠,王某答应她:“我砌这墙,将来你家盖房也可以使用,一家一半。”老大娘信以为真,不再阻挠。最近王某在修砌二层墙体时,老大娘发现人家并未给她家留下一尺二寸宽的砌墙位置,便据理质问。不料,王某对原先的承诺矢口否认,一口咬定:他是在他应该使用的面积内砌墙盖楼的。这时,老大娘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不得不准备诉诸于法律,以求得问题的公正解决。

老大娘在与人发生纠纷时,不去纵容自己的子女亲属用拳脚解决问题,而依靠法律,准备上法院打官司,这种态度当然无可非议。但她在这场民事纠纷中还是有教训值得吸取:老大娘按照传统的观点来看待他人的“许诺”,过份相信“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只重视“信用”,而忽视法律,结果受骗上当。假若当年王某开始砌墙时,她能用合同书或保证书的形式,让王某在上边签字,并且通过公证机关认可,今天恐怕王某还不敢这么大胆赖账的,这场官司很可能就打不起来。即便王某赖账,官司非打不可,她在法庭上就能提供明白、确凿的证据,从而稳操胜券。

老大娘与人界墙纠纷一案告诉人们:在当今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绝不可轻信“许诺”而忽视法律,必须牢牢树立只有法律最可靠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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