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讯 北京关于游行示威的地方性法规实施至今,市公安局已收到几十件游行申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大中日前在记者招待会上作此透露。
《北京市关于示威的若干暂行条例规定》于一九八六年十二月通过,是中国内地第一个有关游行示威的地方性法规。
据分析,申请游行的理由,多数是要求解决个人具体问题,带政治色彩的不多。一些主管部门官员工作方法欠妥,也导致了一些人采取游行的方式。在数十件游行的申请者中包括一些外地人。
据悉,部分游行申请提出后经过有关部门与之对话,申请者撤销了申请。张大中承认,一年中也存在未经申请而既成事实的游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