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富平氮肥厂吃农民生产的粮食干坑害农民的事情,连续了3年抬价销售化肥,物价部门虽屡次查处却照犯不误。
这个厂是一家年产2万吨碳酸氢铵的中型省属氮肥企业。1986年,该厂曾因高价销售化肥,受到了吴物价检查所的查处,去年,国家下达给该厂的调拨生产计划为1.9万吨,但该厂在未完成计划的情况下,将1244.55吨碳铵,以每吨高出应销价格的10至40元自行销售,多收价款47373.50元;该厂1—3月份又将962.1吨碳铵,以每吨高出应销价45元和35元自销,多收价款41764.5元。4月26日,富平县物价检查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将该厂上述两项89138元的非法所得予以全额没收,并处以3万元罚款。(秦为农)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