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
《国营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管理委员会由厂长、副厂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和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包括工会主席)人数一般应当为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一,由厂长任管委会主任。
工厂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比例为什么规定必须要有三分之一的职工代表(包括工会主席)参加呢?为什么要强调职工代表的作用呢?一是保证企业重大决策正确无误,必须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二是企业重大决策不仅要体现国家的意志和企业本身的意志,同时也要体现职工群众的意志;三是职工群众是企业的生产者,又是企业的主人翁,工厂管理委员会中也应有职工群众的席位,以便在进行重大决策时能够表达职工群众的意见,发挥群众的智慧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
1986年,国营工业企业“三个条例”颁布以来,我省绝大多数企业相继建立了工厂管理委员会,有些开展了活动,并逐步建立健全了企业重大决策的议事制度和民主程序,对于保证企业决策正确无误起了积极作用,但是问题也确实不少。现在建立管委会的是绝大多数,而开展活动的是少数,起作用的却寥寥无几。我省一家建筑单位所属19个企业,企业管理委员会起作用的是个别企业。据反映,企业领导人主要认为职工代表素质低、不懂经营管理、且其工作岗位有局限性、视野狭窄、信息闭塞。有的厂长还怕职工代表泄露会议机密,等等,所以,相当多的企业,工厂管理委员会建立了,却一直不开会,且说:“厂务会议就可以代替了。”而参加厂务会议的成员恰恰缺少职工代表。
为了切实贯彻实施《企业法》,依法建立健全工厂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参与重大决策的作用,我认为企业的厂长(经理)首先对职工代表的素质低要有实事求是和辩证的认识。目前职工代表的文化程度和管理水平比较低,这是事实。这与我国现阶段教育事业还不很发达和企业管理水平太低有很大关系,这是客观存在。问题是要采取积极态度,教育提高他们。行业可以集中办职工代表学习班;企业可以采取一事一训的办法,学习有关文件和政策,并把上级和企业有关文件、资料发给职工代表学习;同时,职工代表也可以通过参加,管委会的实践活动,在管理中学会管理。另外,厂长(经理)、工会要为职工代表参与决策创造条件。厂长在会前要把议事的内容告诉代表。工会、职代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职工代表要走向社会,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参与决策的意见、建议或方案。还要注意的是,职代会在推选参加“工管会”的职工代表时,就要把握代表的素质。推选那些精通技术业务、善于经营管理的技术管理人员和工人中文化程度较高、技术娴熟,好学多才的能人,保证职工代表有较好的素质。
(作者单位:省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