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涧菁
对于戏曲的“雅”,近来很有些议论,有的赞成,有的反对。赞成的以为戏曲不景气,主要因其太俗、太低、太不入流。目前观众的文化素养和审美情趣不断提高,逼使得戏曲理应向高层次深层次发展,使其具有忧患意识、哲理意识、生命意识乃至宇宙意识,总之,要有现代意识或当代意识。反对者以为戏曲原本就是大众化的、民间的艺术。如果一味的“雅”下去,就会脱离大众,脱离人民,走向“宫廷艺术”,“圈子艺术”,将导致戏曲消亡。他们觉得应该大喝一声:“雅”是一条死胡同,请勿前进。
其实,“雅”并不是一个坏名词儿,甚或具有贬意。“雅”有雅的好处。中国不是有“文人雅士”“附庸风雅”之说么,可见“雅”是一个褒意词。戏曲“雅”了,就真得不好么,也不见得。梅兰芳的“洛神”、“贵妃醉酒”可谓雅矣,俞振飞的“醉写”也有些雅意,但是看的人依然很多,甚至很有些“票房价值”。而“牧丹亭”、“西厢记”也不可谓不雅,只那“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与“西风紧、北雁南飞”两阕曲词就够雅了,可是欣赏的人还竟然那么多。
因此,问题的实质不在“雅”,而在于是不是真正的雅,不是冒牌的雅,或名之曰雅,其实并不雅,甚或把山芋当人参,把干芋片儿染黑,当作木耳兜售。还有就是学了些“雅”术,但未到家,弄得风搅雪,雅不雅,俗不俗。这不要紧,慢慢奋斗,向雅提高也就是了。所以,就戏曲来说,雅并不是坏事,雅就是美,美有什么不好呢?
问题还有一面,就是观众层。有欣赏雅的,有爱俗的。“娘家姓蔡(菜)各拣各爱。”就是爱俗的,不妨看看雅,爱雅的也不妨看看俗。鲁迅先生不知有无文凭,文化程度不会太低,但他小时也看“社戏”,而且成了大文豪,也还念念不忘。由此,我想我们的戏曲不妨多多引导观众,来赏一赏雅,戏曲自己也不妨向雅处走走,变得更美更艺术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