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到一些县、市了解俱乐部、文化宫建设情况,这些单位普遍反映:现在的俱乐部、文化宫活动难开展,呼吁有关方面引起重视,予以协调解决。
一各种杂费收得多。据汉中市工人文化宫统计,各种杂费有20多项。仅安全费就有:每月给保安公司交450元;办舞会,公安局要从总收入中提取2.5%作为治安费:每年还要给当地派出所交治安联防费300元,但公安部门收了钱,在娱乐活动中发生打架斗殴时,派出所不能积极处理,甚至以违反治安合同书条文要罚文化宫的款。各种卫生费多。如防疫站的卫生检测费,每季要交240元;文化宫的每个活动室要办一个卫生许可证,每年要换一次,每次30元;工作人员要有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每次20元。只要交了钱,不体检,有病没病都发健康证。除此之外,街道办事处要收“消毒费”、供电局要收“能源涨价费”、城建局要收“人行道维修费”、“垃圾费”、文化局要收“文化市场管理费”、工商管理局要收“广告费”等等。
——开展活动限制多。文化宫、俱乐部办舞会、放电影录像、办学习班、培训班等,都得分别到公安局、工商管理局、文化局、教育局、电影公司,广播电视局等单位去审批、交钱、办证,似乎“婆婆”多了好,而且,动不动就要罚款。去年7月,汉中市文化宫经东大街派出所审批,在院内摆了18副台球案。可没过几天,派出所又来人说只能摆10副,其余的要在3天内抬走,否则罚款200元,更为奇怪的是,东大街派出所开治安表彰会搞奖励,还给市文化宫摊派了“100元奖励基金。”
对此,一些县市俱乐部、文化宫领导说,这些费大部分是该收的,但一些单位收了钱不管事,甚至乱摊乱派,我们真是吃不消。
特约记者 朱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