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讯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最近作出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干部聘用制度的暂行规定,并为此发出通知。
通知说,企业内部实行干部聘用制,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从优秀工人中选拔干部的一种重要方式。实行干部聘用制度,对于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权,打破干部职务终身制,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都具有重要作用。
规定说,聘用制干部是指从全民所有制工人(包括合同制)中聘用到干部岗位上任职工作的人员。与所在企业录用制干部在工作、学习、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以及晋职升级、评定职称等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
关于聘用制干部的聘用条件,《规定》说,企业实行聘用制,必须严格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坚持德才兼备标准,贯彻公开、择优的原则。聘用制干部聘期一般为3至5年,聘用期满如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
对于聘用制干部的退休、退职问题,《规定》说,聘用制干部受聘10年并在聘用岗位上退休、退职的,按《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办理退休、退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