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文
某工人江某,年逾三十,学无长技,独好杯中之物。声称自己“一两二两权当漱口,三两四两才知是酒,五两六两刚喝上口,七两八两扶着墙走,九两十两坐观墙流。”并把“知是酒”誉为第一境界,“喝上口”誉为第二境界,“扶墙走”、“观墙流”分别为第三和第四境界。
这天,他陪妻上街买年货,被几个酒友撞见,死拉着去喝酒。他一上酒场就是两个多小时,妻转回来时,见他面红过耳,强拉着就走。他说:“不要紧,刚刚进入第三境界。”行不多远,见一商店内灯光辉映,店门是两块镶在框中的大张玻璃。他细看了一下,不知是看店里人,还是细瞅店门。随即几步走过去抬腿就进,“哗啦”一声,膝盖和头同时撞烂了玻璃,前额被碎玻璃划破条口子,恰被商店值班主任撞见,妻无奈,他理屈,掏出准备买东西的六十元赔上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