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这样对待一个一等伤残军人对吗?

2023年09月26日

编辑同志:

我怀着十分痛苦的心情投书贵报,希能够协助解决我的公费医疗和住房问题。

我是一个内脏致残的一等伤残军人。按省民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的医疗费实报实销。但单位实行医疗制度改革后,把我和离休干部一样对待,每月工资加发15%,平时药费不再报销;住院报50%。我认为这样做不符合国家“对二等2级以上伤残军人不宜实行医疗费包干”的规定。我现在残情一天天加重,基本卧床,全身水肿,却不敢住院,因负债很多,无钱医治。

单位住房实行按工龄发放住房补贴的办法。我和爱人每月补贴30元,32平方米住房,每月扣2元房费。我有两个男孩,老大在部队服役,老二上初中,做饭不得不搬到一个12平方米、而使用面积约5平方米的厕所,但单位领导非要将这个厕所以15平方米算入我的住房面积,我只好搬到楼道做饭。陕西省实施军人抚恤忧待条例第22条第2条规定:特、壹等伤残军人,家居城镇需要建房的,当地政府应允许,经费由地方财政开支。并规定“按当地中等造价,本人20平方米,家属每人7平方米计算。”我的住房只能由单位解决,可单位不景气,解决有困难。我找民政部门,民政部门让找单位,问题一拖几年得不到解决。

我该怎么办?

兴平县食品公司 木恩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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