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文
脚,藏于鞋中,置于身下,是难登大雅之堂的丑物,何况一双大脚?而我在这里不仅要将它从鞋中抽出来,而且要将它堂而皇之地写在纸上,以表达我对它的切齿之痛。
更确切一点地说,我就长着一双大脚,这双脚又瘦又长,十个脚趾都微微变成了弓形,更恼的是右脚比左脚长,可想而知,我是多么地深受脚害。
正因为我拥有这么个“宝物”,因而就常常将它刻于脑,铭于心。无论是上街还是出差,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到鞋店看有没有适合于我这大脚的大鞋。每到鞋店我就问:“你这儿有没有大鞋?”店主问:“你要什么颜色,什么样式的?”我赶忙说:“不管啥样式,啥颜色,有没有41或42码的女鞋?”店主微微一笑摇了摇头。
等我满世界地乱跑而一无所获之后,我就只有凑合着买双39的鞋,管它样式不样式的,我不奢望穿上它“游脚有余”,只要能前前后后有点缝隙我就会高兴得不得了。只是穿上之后,站在原地不动还差不多,等一走路,右脚比左脚痛得更甚,“活该!”“谁叫你长得那么大,如果你再吱哇乱叫唤,我就再买一双,让你痛个够!”我气鼓鼓地穿上皮鞋,尽管痛得难受,但我还是咬着牙挺着,尽量不让我身子忽左忽右地倾斜,也尽量走得端端正正的,不失女子的风度,这时,我多么羡慕那些拥有一双小巧玲珑小脚的人啊!假如这时有裹脚这个行当的话,我真想去将这双大脚裹得小小的,这样我就可以穿上我喜欢穿的鞋了。
咳!大脚,你怎的这么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