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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法规

——学习《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体会

2023年10月10日

周忠群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由于新旧两种体制交替,改革的力度加大,加上社会保障制度、约束监督机制和民主法制都不太健全,侵害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随着产权制度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逐步会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工会作为代表职工利益的身份和地位更加明晰。因此,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很重,难度也较大,应该有法律法规作保障。

《实施办法》对工会和职工的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一是工会代表职工实行较高层次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或措施时,应吸收同级工会参加,听取其意见”。政府与工会的联席会议应“研究解决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问题,并对会议商定的事宜组织落实”。“会对基层单位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实施民主监督”。二是工会代表职工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基层单位“在作出开除、除名、辞退等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时,应事先将事实和理由通知工会,工会如有异议,可要求重新研究处理”。基层单位“组织职工加班加点每周累计超过12小时的,应事先征得工会的同意”。“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会应与企业行政方面建立协商谈判制度,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工会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工会教育和组织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通过各种途径发挥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工会依法代表和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由工会组织职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依法参加企业(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

《实施办法》增加了工会的义务方面的一些条款:“各级劳动竞赛委员会的工作机构设在同级工会”。“工会应做好职工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宣传、教育、培养和管理等工作”。这为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投身经济建设,关心和联系职工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提供了保障。“工会应教育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纪律,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这对于社会风气的好转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极为重要。“工会应积极开展职工之间的互助互济活动”,“关心离休、退休职工和待业会员的生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这些都是工会组织应做的工作和应尽的义务,也体现了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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