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们是乡镇企业工人,很想了解国家对乡镇企业在劳动场所的安全保护方面的规定,以维护自身和集体的安全权益,请您给予解答。
宝鸡张社保、杨宽礼
张社保、杨宽礼读者:
国家对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十分重视,在颁布的《关于加强乡镇企业劳动保护工作规定》中,对乡镇企业劳动场所提出了以下要求:
(1)劳动场所布局合理,要有足够的采光、照明。在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处,应有安全措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2)生产、试验、运输、贮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设置防爆、防火的安全设施和有应急的措施。
(3)使用易挥发性有毒有害物品和产生粉尘的劳动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护措施。
(4)有易燃易爆和尘毒危害作业的新建乡镇企业,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书(包括产品种类、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初步设计、安全卫生设施和企业负责人等),经县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批。安全卫生工程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