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组织人事报》消息 国务院近日发出通知: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
该通知指出,国有企业中1993年9月30日以前离退休人员,从1993年10月起分别按通知所列标准增加离退休金。1992年以来有些地区、部门和单位未按国家规定自行给离退休人员增加了离退休金的,其增加金额高于本通知规定标准的,这次不再增加离退休金。国有企业中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适当增加退职生活费。具体标准由各省市参照通知精神自行确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离退休人员和退职人员增加离退休金和退职生活费问题,由各省市制定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