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民
一曲“潇洒走一回”风靡华夏之后,国人对“潇洒”二字便几乎到了尽人皆羡,雅俗共赏的地步,尤其是有些年轻人,似乎不“潇洒走一回”,来到这世上一遭便未免太冤。本来潇洒是指一种美好的风度,即自然大方,不呆板,不拘束,那是经过努力人人都可以达到的一种修养,一种境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是一种潇洒,“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也是一种潇洒。但时下某些人对“潇洒”的理解却未免偏狭甚至是曲解,坐奔驰,喝人头马,穿皮尔卡丹,住五星级饭店,另加“保镖情人大哥大”自然是“潇洒”。等而下之,老俩口咬牙花半月工资吃顿烤鸭,也可算“潇洒”了一回,倘若只是对面两碗酸汤水饺,尽管信老俩口情深意笃乐天知命,吃得津津有味兴致盎然,哪敢不能叫“潇洒”。叫什么?那叫“抠门”,“活得窝囊”
由此可知,要达到这种“潇洒”其核心是要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只要有了钱,哪怕纹胸无点墨,粗鄙胜过《红楼梦》中的呆霸王薛蟠,也可以堂而皇之地“潇洒”起来。
于是“潇洒”路上便演出了一幕幕人间悲喜剧。
西安有个张小建,23岁,党员,15岁参军,复员后曾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陕西分院学习,有正式工作。按说他也是青春灿烂,前程似锦了,但他觉得要达到他心目中的“潇洒”水准还有一段很大的距离。为了提前“潇洒”,某晚他潜入唐城大厦,杀二人,抢劫价值81.6万元的1340件珠宝首饰(最初估算)。破案后他纠正说:你们说值80多万元,错了,我按首饰上的标签计算过,实际足106万元。似嫌低估了他的“伟绩”使他不够“潇洒”之意,岂非可笑可耻又可怜。
西安郊区还发生一事,一屠户积攒十余万元,姘上一有夫之妇,该屠户卖肉,该妇收款,明铺暗盖,如胶似漆。有买者问:“你老婆咋把钱算错了?”他“潇洒”一笑,纠正说:“不是老婆,是情妇,老婆我能让她掌经济大权吗?”然而情妇家的那一位觉得不“潇洒”了,遂聚集四五人将该屠户一顿好打。该屠户一怒之下手提屠刀杀了情妇夫妇,自己也抹了脖子。
愚以为从这两件事中起码可以得出三点警示:一是对“潇洒”的内涵必须正确理解。“潇洒”是一种修养、才能、勇气、豪情的综合体现,如“羽扇纶巾,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这种“潇洒”决不是腰里有几个铜钱就可以装出来的。二是当阔老“潇洒”的时候千万不要眼红,以免为了追慕仿效而不择手段作奸犯科。三是“潇洒”不能建立在妨碍甚至危害他人的基础上,以致自己“潇洒”了,别人就不能“潇洒”。虽说这只是几句老生常谈的大实话,却一再被血的事实印证着。正是:
“潇洒”路上警钟鸣,